中华贴吧

搜索
查看: 5043|回复: 0

暄桐书单《箭术与禅心》|世间的技艺路径都是相似的

[复制链接]

classn_11

1777

主题

1777

帖子

46

积分

认证VIP

积分
46
发表于 2023-12-10 12:27:5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暄桐教室林曦老师在《见道明心的笔墨》读书课上讲到:投影到人生尽头这件事情,就如同暄桐“事变”只在人情里,是在你心境里自己的投影,我们一生都是在跟自己相处。如果你觉得还不是很清晰,再把《箭术与禅心》拿出来读一下,会发现这本书的底子就是我们这节课学的东西。
  
  
  
  《箭术与禅心》是暄桐教室的老朋友了,暄桐50本好书推荐里,就详细地介绍过这本书,射箭的艺术就像是禅的一所预备学校,世间的技艺路径都是相似的,书中的箭术替换成读书、写字、画画,其间的哲理脉络相通,都是通过内在的自我完成,去到更为远大的天地。
  
  作者奥根· 海瑞格教授对东方的技艺学问融贯糅合,在书中提到“老师再度成为学生,而大师成为新手”,此句不禁让人想到暄桐读书课上《老子》“虚心实腹,弱智强骨”的观点,是让我们在实践中去扩容,去持续升级;《箭术与禅心》的书中“你握住拉开的弓弦,必须像一个婴儿握住伸到面前的手指”这句话,脑海里瞬时浮现《老子》的“专气致柔,能婴儿乎”,婴儿不会和自己搏斗,不容易产生对立。
  
  海瑞格教授更以老子“上善若水”的至理名言来说明柔道和箭术技艺里的“退让”,极柔软而又无可征服的水,就是柔道的象征,而箭术里,开始时进步得很快的人,以后会遭遇较多的困难。
  
  作为一位德国的哲学家,海瑞格教授去到日本,用箭术来体验禅,透过他的表达,用显露的技艺讲述那些无法看透的禅意迷雾,就像是夏季风暴欲来之前的闪电,带大家领悟蕴藏着的玄妙境界。
  
  今天暄桐教室带大家温故一下《箭术与禅心》里的精彩句子,通过心灵拉弓,以心传心,不放箭的放箭,箭术的大道等章节,希望你能穿梭于此间金句中,感受到书中的机锋与妙谛,领悟到暄桐林曦老师关于人生目标的表达。
  
  《箭术与禅心》金句摘抄
  
  1、日本箭术大师们如何理解这种射手与自己的战斗,又如何加以描述呢?对他们而言,这项战斗是射手不瞄准自己地瞄准了自己,不击中自己地击中了自己,因此射手同时成为了瞄准者与目标,射击者与箭靶。或者,使用更接近大师心意的说法,就是射手必须克服自我,成为一个不动的中心。然后就会发生最大与最终极的奇迹:艺术成为“无艺术”,射击成为无射击,没有弓与箭的存在;老师再度成为学生,而大师成为新手,结束即开始,而开始即完成。
  
  2、禅师从自己的经验中得知,若是缺乏老师的引导与禅师的帮助,没有人能够一直走下去的。另一方面,同样明显的是,由于他的经验,他的克服及精神上的升华,只要仍旧是属于“他的”,就必须不断地再克服与升华,直到一切是“他的”都被消灭了。唯有如此,他才能得到一种基础,让“包含一切”的真理经验来提升他超越日常,个人的生活。他仍然生活着,但活着的已不是他的自我。
  
  3、你握住拉开的弓弦,必须像一个婴儿握住伸到面前的手指。他那小拳头的力量让人惊讶,而当他放开手指时又没有丝毫的震动。你知道为什么吗?因为婴儿不会想:我现在要放开手指来抓其他东西。他从一件东西转到另一件东西,完全不自觉,没有目的。我们说婴儿在玩东西,而我们也可以说,是东西在跟婴儿玩。
  
  4、禅宗透过有系统的自我冥思禅定,发展出途径来引导个人在灵的最深处觉察到那无可名状,无根无性的本体。不仅如此,还要与之合一。在此诉诸于箭术,以很可能产生误导的言语来形容,就是由于心灵的训练,箭术的技巧变成一项艺术,如果适当地进行,能够成为“无艺之艺”,心灵的训练就是神秘的训练,于是箭术就绝不意味着外在的使用弓箭,而是内在的自我完成。弓与箭只是不必要的皮毛,只是达到目标的途径,而不是目标本身;弓与箭只是最后决定性一跃的助力而已。
  
  5、你知道你为何无法等待下去?为何在放箭之前会喘气?正确的放箭始终未发生,因为你不肯放开你自己。你没有等待完成,却准备迎接失败。只要这种情况继续下去,你就别无选择,只能靠自己来召唤一些应该自然发生的事,而只要你继续这样召唤下去,你的手就无法像婴儿的手一样正确地放开,就无法像一颗熟透的水果般自然绽开果皮。
  
  6、如果要正确地放箭,身体的松弛必须要继续成为心理与精神上的松弛,使心灵不但敏捷,而且自由;因为自由所以才敏捷;因为原本敏捷,所以才自由;这种原本的敏捷与一般所谓的心思灵敏有根本的不同。因此,在这两种状态—身体的松弛与心灵的自由之间,有一种差别是无法单独以呼吸练习来克服的,而是必须从放弃一切执着开始,成为完全的无我;于是心灵会回返内在,进入那无名无状,无穷无尽的原本之中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Copyright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Powered by Discuz!X3.4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